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 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帑, 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 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 甚盛,非臣等所 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